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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和补办婚姻登记

办理结婚登记证

(一)服务项目:办理结婚登记证。

(二)申报材料:1、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及复印件。2、3张两寸合影彩色照片。3、户口本、身份证上姓名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一致。

(三)办事程序:经审核补办条件齐全,即来即办。

(四)收费标准:收费工本费每对9元。

(五)承诺时限:经审核补办条件齐全,即来即办。


补办婚姻关系证明书

一、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管理登记条例》。

二、补办条件

婚姻当事人遗失、损毁《结婚证》、《离婚证》的,可向户口所在地、县以上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《夫妻关系证明》、《解除夫妻关

系证明》,同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:

1、户口证明;

2、居民身份证;

3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《婚姻状况证明》,备注栏内写明补办结婚证或离婚证。

4、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(离)婚证明或档案馆出具的查档复印件证明;

5、档案没有保存的须两个以上知情人的证明,证明内容为:×××与×××,×年×月×日在什么地方登记结(离)婚。

6、当事人须出具2寸近期免冠照片(补办《夫妻关系证明》每人各3张,补办《解除夫妻关系证明》每人各2张)。

7、收费标准:补办《夫妻关系证明》和《解除夫妻关系证明》每对9元。

三、办事时限

经审核补办条件齐全,即来即办。

四、办公地址
甘井子区山东路5号,乘413、9路公交车富强路站下车即是。

五、服务电话: 86559880

六、监督电话: 86651994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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