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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岁老人社会补贴

发放百岁老人生活补贴的规定(老龄办)

一、依据:大老联字[1998]1号第四章第三条。

二、认定程序:各镇、街道在老人99岁时到区老龄办领取认定表(一式两份),镇、街道和当地派出所加盖印章,由区老龄办备案,并上报市老龄办。

三、发放生活补贴程序:从百岁老人生日当月起,每季度末,老人亲属带户口本、身份证到区老龄办领取生活补助,每月100元。

四、服务电话:86319473
五、监督电话: 86319465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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