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我区深入开展“法律宣传进宗教场所”活动
|
|
|
为纪念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实施五周年,按照大连市宗教局的要求,区民宗局于2010年4月22日至28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主题为“法律宣传进宗教场所”的宣传周活动。本次活动,由于领导重视、措施到位、注重实效,增强了宗教法律知识的普及面和知晓面,为深入实施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,打造了宗教和谐、社会和谐、共迎世博的良好局面。不完全统计,各街道共向群众分发宣传单1800多份,赠书100多册,制作宣传板6块。
一是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。重点对有宗教场所的街道和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采取悬挂横幅标语、宣讲《条例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;对于居民自家宗教场所,采取正面引导劝散的方式,积极宣传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非法活动;在无宗教场所的街道社区主要通过社区宣传橱窗、社区QQ群等宣传载体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,扩大宣传覆盖面。二是对居民进行普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。为使宣传活动更有普及性,各街道采取多种方式召集居民群众举办“增强法制意识,建设和谐家园”为主题的宗教知识宣讲活动,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作了通俗易懂的宣读和讲解,使居民、信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;各街道领导及社区书记、专干主动深入宗教场所,大力宣传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说服信众合法信教,到正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行为。三是以座谈会形式对居民进行培训和学习。街道组织社区干部、居民组长一起学习上级有关宗教工作的文件,学习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明确了当前国际国内宗教形势,不断提高宗教干部管理能力,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奠定基础。组织社区干部、居民组长、部分信教群众进行座谈学习,畅谈学习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体会,增强信徒依法信教,抵制邪教、抵御渗透的自觉性。
|
|
|
|
|